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果债务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其名下的房产等财产。
具体来说,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名下的不动产进行查封、冻结等措施,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法院认定债务人确实存在还款义务,并且拒不履行,则可以对其名下的房产进行冻结,直至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为止。
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冻结房产前,债权人必须先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并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债务人确实存在还款义务,且已经拒不履行。此外,冻结房产的期限一般为两年,如果债务人在此期限内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则可以申请延长冻结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债权人请求担保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对担保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或者其他必要的保全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和担保合同、借款合同、担保物权证书等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立案的决定,并通知债权人提供担保财产的评估报告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提供的担保财产评估报告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