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债权债务 > > 正文

欠款人夫妻共同债务吗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丈夫的个人债务执行共同财产的方式:由人民法院依法对共同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那么欠款人夫妻共同债务吗?接下来为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如遇到法律问题?没有专业律师咨询?本站在线法律咨询是您的最佳选择!24小时不间断服务,马上点击找律师!在线法律咨询帮您快速解答各类法律难题,让您的生活更加安心!

一、欠款人夫妻共同债务吗

欠款人夫妻不一定是共同债务。如果该笔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就不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或者是一方能够证明出借人与借款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则也不能认定为是共同债务。所以一人欠款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丈夫个人欠款可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都同意即可。

(一)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除外。

(二)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夫妻一方作为被执行人,财产通常呈现三种形态:

(一)直接由被执行人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

(二)由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共同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义下;

(三)属于被执行人夫妻共同财产,但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分居后一方所欠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夫妻分居后一方所欠债务不一定是共同债务,如果该债务所借款项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是个人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以上就是关于欠款人夫妻共同债务吗相关法律知识整理内容分享,看了以后相信大家会有所了解,欠款人夫妻不一定是共同债务,若因共同生活所欠下的债务,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还有法律疑问可以在线免费问律师,拥有法律经验丰富的律师为您提供一对一服务,让您快速了解法律风险,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免费问律师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