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纠纷就是最普遍的一种民间纠纷,双方发生纠纷无法解决时,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进行诉讼。那么异地借钱不还怎么起诉?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本文内容收集了一些相关内容整理与大家分享,通常法律问题复杂且专业性较强,如您遇到了法律问题建议本站免费问律师,尽量详细以便针对性解答您的法律难题。
一、异地借钱不还怎么起诉
借钱不还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一般起诉的流程如下:
(一)收集证明借贷款息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等;
(二)撰写民事起诉状;
(三)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民事起诉状及其副本。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异地借钱不还可以在当地起诉吗
一般来说,借款人与出借人都会写借条,或签订借款合同,那么当借款人不还钱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出借人应该到借款人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进行起诉。
所谓“住所地”,一般是借款人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满一年的地方。而“合同履行地”,通常是双方交钱的地方。
但在实践中,出借人要起诉借款人的,往往都会被要求到借款人住所地法院起诉。
这给借款人追债索偿带来了极大困难,尤其是双方离得远,跑过去起诉索偿的车马费,可能都比借款高了。
事实上,就借贷双方双方而言,满足条件的,是可以在当地法院起诉索偿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当按照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时,应当将“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确定为合同履行地法院进行管辖。
那么当双方当事人在涉案借款是否出借事项上产生争议时,以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双方当时人在涉案借款及利息是否归还事项上产生争议时,应当以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三、外地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找不到人
延长诉讼时效。
(一)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延长诉讼时效。
(二)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三)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的职责】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四)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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