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偿还借款担保人有责任的,如果是一般责任,是债务人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则债权人是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还款的。那么债务人下落不明,保证人的责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本篇内容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与大家分享,法律问题复杂且专业性较强,如您实际遇到了法律问题建议本站免费问律师,以便针对性助您解答法律难题。
一、债务保证人的责任
依据法律规定,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一)民事责任
1、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二)连带责任
连带保证责任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二、无力偿还借款担保人有责任吗
无力偿还借款担保人有责任的,担保责任承担的方式如下:
1.如果是一般保证人,法院对债务人强制执行后,仍然不能清偿债务的,担保人才承担担保责任;
2.如果是连带保证人,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责任,偿还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三、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有什么后果
在抵押、贷款、借款等等的时候都需要找人担保,找人进行担保之后才能够让债权人更加信赖。在债务人没有及时还款、又找不到人时,债权人就会找担保人。那么,担保人无力偿还有什么后果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性,债权人可以依法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有报告财产情况的义务,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法院也可以查扣、搜查被执行的的财产。如果查证担保人确实是无资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也就是我们常听说的列入失信者名单,盖上“老赖”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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