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不还钱担保人是有责任的,借款人无法偿还时,出借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民间借款担保人的职责,民间借贷担保人被起诉如何自保?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本篇内容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与大家分享,法律问题复杂且专业性较强,如您实际遇到了法律问题建议本站免费问律师,以便针对性助您解答法律难题。
一、民间借款担保人的职责
民间借款担保人的职责:
1.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
二、民间借贷不还钱担保人有责任吗
民间借贷不还钱担保人是有责任的,如果借款人无法返还财产,出借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以上就是关于民间借款担保人的职责,民间借贷担保人被起诉如何自保相关法律知识的内容分享,阅读以后相信大家有所了解,民间借款担保人的职责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保证人在借款人经强制执行仍不能还款时需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在借款期限届满后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民间借贷担保人被起诉可以通过证明主债权已经消灭等主张来自保。生活中遇到法律方面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可以及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本站提供专业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在线或者电话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