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都能够遇到工人们被拖欠工资的情形,一般来讲最好的方式是进行协商、面谈等等。那么劳动工资拖欠怎么处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本篇内容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与大家分享,法律问题复杂且专业性较强,如您实际遇到了法律问题建议本站免费问律师,以便针对性助您解答法律难题。
一、劳动工资拖欠怎么处理
劳动工资拖欠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用人单位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举报者的基本资料。然后去用人单位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用人单位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劳动者也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至300元,如果劳动者胜了全部由用人单位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二、欠工人工资不给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一)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二)直接向当地法院起诉。
(三)单位应该在全额支付工资外,还应加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法》第91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8条均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三、被无故拖欠工资怎么办
被无故拖欠工资的处理办法:1、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并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和赔偿,建议首先与用单位进行协商;2、协商不成或者不愿意协商的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权利救济;3、还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仲裁不成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以上就是关于劳动工资拖欠怎么处理相关法律知识的内容分享,阅读以后相信大家有所了解,劳动工资拖欠的处理方式是收集好证据材料后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举报。生活中遇到法律方面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可以及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本站提供专业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在线或者电话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