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离婚后复婚共同财产吗?的问题带来帮助。
离婚后复婚共同财产吗?
一般来说,离婚之后财产的划分就属于个人财产范围,在复婚时未对财产做约定的,不算共同财产。
复婚仅是曾经是夫妻关系的人再次结婚,并不因结婚对象的不同,使婚前个人的财产在未经约定的情况下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复婚当事人在复婚前已不存在婚姻关系,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依法进行了分割,其离婚状态下各自所有的财产,复婚后应仍为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前个人财产和双方各自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的原则精神,表现为一种法定权属。
原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已约定和经法律文书确定依法进行了处分,具有法律效力。复婚后如果变更其权属,则无依据。所以,在复婚后,如果复婚当事人对原共同财产无新的约定或者无新的有力证据,则应依离婚时的处分,认定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的好处有吗?
夫妻约定财产的好处是有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是解决婚姻纠纷、财产纠纷的可靠法律依据。为了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缠,减少举证的麻烦,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一种理性的选择方式。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有利于稳定家庭关系、财产关系。倘若在夫妻双方感情很好的时候,事先做好财产界定,对夫妻财产进行约定并对该协议进行公证,会更加保障夫妻之间的感情。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可以保护再婚者的合法权益,为再婚扫除障碍,有利于社会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离婚时夫妻股份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离婚时夫妻股份财产分割要遵循的原则如下:
1、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2、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3、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对于以上内容希望可以给到大家参考。虽然现在法律行业律师有很多,但是大家在选择律师时,还是要仔细考量,尽量选择口碑、专业性强的律师进行委托,做到真正的省心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