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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羁押服役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关押?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被羁押服役的未成年人应当不予成年人关押在与一起,对于已经满足承担刑事责任主体资格的未成人,此时虽然其是非观已经形成了,但是还是会受到环境的影响,故此若是与成年人关押在一起,那么有可能会受到成年犯罪主体的影响。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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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羁押服役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关押?

对被羁押服役的未成年人应当不予成年人关押在与一起,这是由《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对经人民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服刑的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

三期女工是哪三期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非过失性解除)、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所谓孕期,是指妇女怀孕期间;产期,是指妇女生育期间;哺乳期,是指从婴儿出生到1周岁之间的期间。根据本条规定,妇女只要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就不得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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