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债权债务 > > 正文

离婚后共同债务如何解决,离婚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离婚当事人之间、离婚当事人与债权人之间,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归属、数额等无争议的,离婚当事人之间可以协议分担。双方没有协议,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一般平等分配。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离婚时共同的债务怎么办

1、离婚当事人之间、离婚当事人与债权人之间,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归属、数额等无争议的,离婚当事人之间可以协议分担。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分担经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后,人民法院可按协议内容判决离婚当事人分担,或者在离婚调解书中对协议债务分担予以确认。

2、双方没有协议,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一般平等分配;

3、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4、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5、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夫妻共同的债务离婚后怎么办

1、离婚当事人之间、离婚当事人与债权人之间,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归属、数额等无争议的,离婚当事人之间可以协议分担。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分担经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后,人民法院可按协议内容判决离婚当事人分担,或者在离婚调解书中对协议债务分担予以确认。

2、双方没有协议,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一般平等分配;

3、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4、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5、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不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从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来看,夫妻共同债务一定是出于、源自、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理论上,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考虑两个标准: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如果夫妻一方的行为是为了日常家事,那么适用民法基本原理——表见代理规则,推定为夫妻共同行为。但如果过分扩大日常家事代理的范围,同样会危及家庭财产关系的稳定,不恰当加重一方的经济风险承受能力。所以夫妻的负债行为应在日常家事代理的合理范围内,不符合日常家事代理之目的的举债,当然不能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或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因此形成的担保债务并非为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需要,夫妻双方也未从该保证行为中受益,此担保之债当然不能成为夫妻共同债务。当然,如果债权人能够举证证明,夫或妻知道另一方的担保行为,并且认可此种担保行为,抑或夫妻双方从担保行为里共同获益,则可以要求他们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

以上就是相关的问题的回答,如果您遇到的法律问题类似,建议还是先咨询本站律师,因为所遇到的法律问题细节不同,案件结果导向也会有所不同,所以有更多疑问你可以咨询本站律师。

免费问律师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