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借款的主债务如何认定,借款期限未到能否起诉要求还款?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借款的主债务如何认定
借款的主债务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或者是借条来进行认定。
出借人和借款人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就可以认定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不还款的,就构成债务违约。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该条法律规定既约束借款人,同时亦适用于出借人,一般情况下,除非另有约定,在借款到期之前,贷款人(出借人)是不得要求提前归还借款的,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借条超过3年还能起诉吗
借条过了三年一般也是可以起诉,首先若是借款合同约定了三年后还钱,若是三年期限届满,对方不还钱那么债权人当然是可以起诉的。
其次如果已经超过了借款偿还期限三年,此时虽然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限,但依旧也可以起诉。
1、借条过了三年一般也是可以起诉,对于超过时效起诉的情形,提出都是可以起诉并被受理。
但是法院在受理后,法院在查明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事实后,会驳回起诉。
这里需要注意一点,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就是说,债权人的索要欠款的权利还在,债权人永远都有权持借条向对方要求还债,只是不能借助法院的强制力量要求对方归还,法院不管了。
2、与诉讼时效有关的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以上就是相关的问题的回答,如果您遇到的法律问题类似,建议还是先咨询本站律师,因为所遇到的法律问题细节不同,案件结果导向也会有所不同,所以有更多疑问你可以咨询本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