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在被人强迫下写的借条有用吗,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相关的法律规定。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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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人强迫下写的借条有用吗
无效,要是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逼迫另一方写下借条或者在事先写好的借条上面签字,这种情况下该借条也是会被认定为无效。
此时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借条。
1、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
2、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
但被逼迫人在解除逼迫、威胁后,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陈述被逼迫写下借条的事实,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也为日后法院对被逼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真实性留下可贵的证据。
3、《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在强迫情况下写借条如何处理
1、被胁迫情形解除或消除后,受害人应立即以受到“敲诈勒索”而报警,警方的办案结果的调查结论可以作为解除欠条(借贷合同)关系的证据。
2、行使撤销请求权,受害者可以在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不过该撤销主张,需要举证借条的出具是受到胁迫,该证据比较难以搜集。
3、在对方提起诉讼时积极应诉,就出借人是否实际支付借款等方面予以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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