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货款担保书可以分为三大类,即保证担保借款担保书、抵押担保借款担保书、质押担保借款担保书。这是根据民法典的三种担保形式划分的。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小额贷款担保书主要分哪几类
小额货款担保书可以分为三大类,即保证担保借款担保书、抵押担保借款担保书、质押担保借款担保书。
这是根据民法典的三种担保形式划分的。
三种担保形式的区别为:
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连带责任保证,即贷款人和保证人约定,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是一般保证,即贷款人和保证人约定,在借款人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借款人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抵押。
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在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人有权依法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物的范围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财产,抵押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质押。
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动产质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贷款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权利质押是指转让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作为质押的担保方式。
以下权利可以设定质押:
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权利。
民法典抵押权可以直接执行吗
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一致的,可以直接执行抵押权,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以上就是相关的问题的回答,如果您遇到的法律问题类似,建议还是先咨询本站律师,因为所遇到的法律问题细节不同,案件结果导向也会有所不同,所以有更多疑问你可以咨询本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