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债权债务 > > 正文

《民法典》中手写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民法典》中手写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哪些情形下合同无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民法典》中手写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担保合同并没有要求必须要书面打印、手写或是其他方式,只要满足了当事人的约定,合同的订立方式和有效要件就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质权人合法占有质押物吗

民法典规定,签订质押合同后,质押人将质押标的交付给质权人的,质权人是依法占有质押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流质】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生效时间】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的保管义务和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

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以上就是相关的问题的回答,如果您遇到的法律问题类似,建议还是先咨询本站律师,因为所遇到的法律问题细节不同,案件结果导向也会有所不同,所以有更多疑问你可以咨询本站律师。

免费问律师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