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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诉讼催收异地的债务人,异地催收的利弊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在非诉讼催收未见效果的情况下,要果断的启动诉讼手段,即打官司。这里有必要说一下诉讼财产保全,如经过调查,确认对方有一定财产、尤其是不动产,可以考虑诉讼财产保全。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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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诉讼催收异地的债务

在非诉讼催收未见效果的情况下,要果断的启动诉讼手段,即打官司。

这里有必要说一下诉讼财产保全,如经过调查,确认对方有一定财产、尤其是不动产,可以考虑诉讼财产保全。

保全对方财产可以使我方占据主动且能保障判决的效果。

但在异地催收中,申请保全人提供担保成了一个困难,因为申请保全人的财产一般在外地,这时就需要和律师充分沟通,寻找担保财产,必要时可以考虑寻找担保公司。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要进行财产保全,这需要对债务人的情况作出精确的判断。

另外,从另一个角度看,诉讼也是一个各方谈判的平台,在异地催收案件中,要更加注意促成和解,因为异地催收付出的成本往往是很大的,这时就需要综合考虑成本及成果,在考虑成熟时果断的达成和解,以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

民法典中如何认定是否具有偿还债务能力

民法典对如何认定是否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没有规定,依据《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有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不能清偿债务;

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等情形时,可以认定不具有债务偿还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第四条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

(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

(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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