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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不当得利的几种情形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一)一方获得利益;(二)他方利益受损;(三)一方获得利益与他方利益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四)获得利益及利益受损均无法律根据。在我国法律中称为“没有合法根据”与无法律上的原因,在解释上意义相同,是不当得利构成的核心要件。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不当得利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如何认定一笔财产是否属于不当得利,主要看它是否满足四个构成条件。

不当得利是否适用除斥期间

1、不当得利不适用除斥期间。

2、除斥期间只适用于形成权,比如撤销权、解除权等。不当得利属于债权,一般债权适用诉讼时效。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起算点:

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当事人一方知道或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3、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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