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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造谣入罪弊大于利该怎么辩论,微博造谣入罪的坏处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网络微博造谣入罪了,不管是微博还是微信朋友圈等各种网络手段,如果恶意造谣诽谤诋毁他人并且对其造成严重的伤害,已经构成诽谤罪,要处刑罚,被害人有权利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网络微博造谣入罪了吗?

微博造谣入罪,微博恶意造谣诽谤诋毁他人如果对其他人造成严重伤害或后果的,应当构成诽谤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264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从以上条款可以看出在微博上对别人辱骂,造谣,抹黑别人人品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或信息被实际点击浏览转发超过一定的量,应当构成诽谤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关于微博造谣的惩罚是什么?

【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要承担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责任。

【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调解

调解,是指发生纠纷时,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调解组织可以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也可以是其他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著作权侵权纠纷和合同纠纷都可以通过调解解决。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不能予以强制执行。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不同意按调解协议执行的,调解协议即失去效力,当事人可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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