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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民事责任与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区别,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包括哪些形式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1、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侵权民事责任,也称职务侵权责任。2、法人工作人员的侵权责任,即法人对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3、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使他人遭受损害的民事责任。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类型

1、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侵权民事责任,也称职务侵权责任。

2、法人工作人员的侵权责任,即法人对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3、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使他人遭受损害的民事责任。

4、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高度危险作业是指利用现代化科学技术设施从事对于周围环境的人身或财产具有高度危险性的高空、高速、高压、易燃、易爆、剧毒以及放射性的业务操作活动。

5、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6、地下施工、地上建筑物及建筑物上的悬置物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此种责任的特点是地下施工单位没有为保证行人安全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其它必要措施、地上建筑物有设置或保管的欠缺、建筑物上悬置物坠落,且都造成了他人损害,施工单位应承担侵权责任。

7、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8、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无财产的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责任由其监护人全部承担。如有财产,则从侵权人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

不动产包括哪些,有什么特征吗

不动产,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不动产是指土地和土地上的定着物。包括各种建筑物,如房屋、桥梁、电视塔,地下排水设施等等;生长在土地上的各类植物,如树木、农作物、花草等,需要说明的是,植物的果实尚未采摘、收割之前,树木尚未砍伐之前,都是地上的定着物,属于不动产。

不动产特征:

1、自然特性。

2、社会经济特性:体现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和不动产景气循环经济关系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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