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物园喂养的动物造成人员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存在过错。2、堆放的物品倒塌导致人员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存在过错。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人身遭受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存在过错。4、林木折断造成人员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存在过错。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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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是怎样的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4、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注意:建筑物倒塌适用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5、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
6、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
7、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
8、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二条)。
过错推定原则都适用那些情况
过错推定原则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为了便于学习和适用,特将《民法典》中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情形归纳如下:
1、在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中,监护人责任、暂时丧失意识致人损害、用人者责任、网站责任、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损害的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2、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中,机动车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3、在医疗损害责任责任中,《民法典》中的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4、在动物损害责任中,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损害,以及动物园的动物造成损害的,即《民法典》中的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和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5、在物件损害责任中,建筑物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及悬挂物致人损害、堆放物致人损害、林木致人损害、在公共场所危险施工致人损害,即《民法典》中的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均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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