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门口发生狗咬人事件,责任划分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是因为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因为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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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门口狗咬人责任划分如何?
一般来说,单位门口狗咬人,根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要说明的是,这里的“过错”一定要是受害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才能减轻或者免除狗主人的民事责任。
狗咬人后赔偿金额规定是什么?
我国法律有动物侵权的相应规定,可以依照下面的内容,向狗的相关负责人索要赔偿。
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3.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4.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对于以上内容希望可以给到大家参考。虽然现在法律行业律师有很多,但是大家在选择律师时,还是要仔细考量,尽量选择口碑、专业性强的律师进行委托,做到真正的省心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