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的严重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种,1、故意毁坏他人重要的财物或者物品的。2、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具有恶劣动机,或者毁坏财物的手段恶劣的。3、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之后,又嫁祸给其他人的。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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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严重情节都有哪些
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作出统一的明确规定。各地地方法院、检察院作出了一些相应的规定。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毁坏重要财物或者物品的;
(2)动机恶劣和手段恶劣的;
(3)毁坏财物后嫁祸于人的。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多次毁坏公私财物的;
(2)给生产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的;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情节严重,可以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财物的情节严重情形有哪些
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作出统一的明确规定。各地地方法院、检察院作出了一些相应的规定。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
1、“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毁坏重要财物或者物品的;
(2)动机恶劣和手段恶劣的;
(3)毁坏财物后嫁祸于人的。
2、“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多次毁坏公私财物的;
(2)给生产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的;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情节严重,可以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条文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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