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有贷款的房子可以再次抵押给个人吗,房屋抵押生效条件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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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贷款的房子可以再次抵押给个人吗
1、有贷款的房屋是抵押给银行的,如果房屋的价值大于担保债务的,可以再次抵押给个人,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最高额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抵押的房子可以设立居住权吗
1、房屋抵押后,抵押人可以设立居住权的,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之一,但设立居住权不得损害房屋的价值,并且不能对抗已经登记的抵押权。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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