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在犯罪分子居住地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个月是可以回家1~3天的,而且每个月回家的天数应当是计算在执行的前期过程当中的,同时,如果在执行区域的时候积极参加劳动的,可以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
法律规定拘役是怎么执行?
法律规定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在犯罪分子居住地就近执行。
1、拘役应由公安机关在犯罪分子的居住地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回家一至二天,每月回家的天数,应当计算在刑期之内。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积极参加劳动的,公安机关可以适量给予劳动报酬。
2、法律依据:《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指什么意思
因受过刑事处罚法就是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所以导致不能从事某项工作。
犯罪按照主观意态可分为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故意犯罪是指主观希望或者放任犯罪行为的发生而产生的一种犯罪,如故意杀人,其主观故意就是为了要人命,盗窃,主观故意就是为了要偷到人的钱财。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而发生的犯罪,如一般车祸而撞死人,超速而来不及刹车,导致撞人死亡等,这就是过失犯罪。实刑是指管制,拘投,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实刑是相对附加刑来讲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权利等。受刑事处罚可包括实刑,也可包括附加刑,在我国,附加刑可单独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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