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被告人不出庭就可以发公告,一般公告期后还不到庭就会直接按缺席判决的方式来进行处理;但如果被告人有合理的理由不到庭的话,那么法院就会选择重新选择日期再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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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被告人不出庭怎么办?
如果人民法院已依法向被告送达了开庭传票,在开庭时,被告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判,并作出判决,效果与到庭的判决效果一致。只是判决作出后,如果无法送达被告的,法院还需要公告送达。
如果人民法院在受理原告起诉后,没有向被告送达传票的,人民法院在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的,只有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六十日后,被告在开庭时未到庭的,法院将依前述方式进行处理。
债务纠纷对方未出庭法院会怎么处理?
债务纠纷对方未出庭法院可能会采取的处理方式包括延期审理、缺席判决、以及撤诉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缺席审判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 延期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第一百四十七条 法庭笔录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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