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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了赡养义务有财产继承权吗(继承了财产儿媳有义务赡养公婆吗)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多分父亲的遗产。没尽到赡养义务的,对其应当少分或不分。

遗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二)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四)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五)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多分父亲的遗产。

而她弟弟几乎没尽到赡养义务,对其应当少分或不分。

但这样规定,不代表她弟弟的继承权当然丧失,除非当事人能够证明弟弟故意遗弃或者虐待父亲,并且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

遗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二)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四)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五)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多分父亲的遗产。

而她弟弟几乎没尽到赡养义务,对其应当少分或不分。

但这样规定,不代表她弟弟的继承权当然丧失,除非当事人能够证明弟弟故意遗弃或者虐待父亲,并且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

遗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二)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四)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五)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多分父亲的遗产。

而她弟弟几乎没尽到赡养义务,对其应当少分或不分。

但这样规定,不代表她弟弟的继承权当然丧失,除非当事人能够证明弟弟故意遗弃或者虐待父亲,并且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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