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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债务的诉讼时效的中断问题,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后怎么处理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债务纠纷中构成诉讼时效中断的行为有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的。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债务纠纷中哪些行为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五)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六)申请仲裁;

(七)申请支付令:

(八)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九)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十一)申请强制执行;

(十二)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十三)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十四)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十五) 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

(十六)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

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十七)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十八)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

诉讼时效届满后同意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诉讼时效届满,债务人作出同意履行意思表示的,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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