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侵权责任的连带性指的是对于受害人来说共同的侵权人需要承担连带的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的时候,那么侵权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如果是共同侵权的行为,那么需要追究连带责任。
共同侵权责任的连带性是什么
连带性,是指共同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
受害人有权请求加害人中的任何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任何加害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赔偿责任。加害人中的任何一人或者数人向受害人清偿全部责任后,免除其他加害人对受害人的民事责任。承担责任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的加害人,有权向其他加害人追偿。
连带责任的重要意义在于增加责任主体的数量,加强对受害人请求权的保护,确保受害人获得赔偿。
共同侵权中,加害人之间的责任分配,通常以各自的过错程度及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共同侵权】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涉及性方面的权利有哪些?
《侵权责任法》目前已经被废止,按照《民法典》涉及性方面的权利有: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的权利、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等相关的民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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