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款事实的借条不发生法律效力,借款关系成立的时间不是写完借条以后,出借人应该按借条约定的时间,及时把钱借给借款人,这种情况下借贷关系才成立,而且,借款的原因不能用于非法活动,否则的话,借款关系也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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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借款事实的借条有效吗?
无借款事实的借条是无效的,借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为。
有借条但收据忘记写对方重复要债怎么写答辩状?
1、标题。标题写明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1)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着另起一行列写代理人,并标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并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还要写明他与答辩人的关系。如委托律师代理,只写明其姓名和职务。
(2)被告人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法人)的,先列写答辩人及其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另起一行列写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职务。再另起一行,列写委托代理人及其姓名、职务。
(3)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不用单独列写,可在下面的答辩理由说明起诉人和上诉人是谁,起诉或上诉的案由是什么。
3、写明答辩事由。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和上诉案件答辩状其事由的写法不同。现分别说明如下:第一审案件答辩人是被告人,答辩事由的具体行文为:"因××(案由)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4、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
(1)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人民法院"。
(2)右下方写明。答辩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3)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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