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清偿期满前约定以房抵货款被称为物抵债协议,是指用物品代替原来需要给付的货款,进行清偿,以公司实际给付物品为生效条件。在进行以物抵债的过程中,债权人可以按照以物抵债协议,要求债务人履行相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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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清偿期届至前的给付要求是什么?
当事人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前约定以房抵货款,系以物抵债协议。以物抵债是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的清偿,其生效以当事人实际履行为条件,当事人一方必须履行实际交付代偿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消灭原有债务的法律效果。
在以物抵债协议履行过程中,债权人虽然有权依据以物抵债协议约定请求债务人履行替代给付义务,但应履行清算程序,对所抵物通过拍卖等方式进行变价,价款如果高于原债权,多余部分应返还给债务人;如不足清偿债务,债权人就差额部分仍有权向债务人主张。
按份之债追偿权的意思是什么?
按份之债追偿权的意思是: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依法成立的债务受法律保护,债务人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如果债务由两个以上的债务人承担时,就会形成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分为平均承担或按份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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