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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超过四年但是有通话录音,现金借条还需要提供别的证据吗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通话录音的借条在债务人没有还款之前,不管过了几年都是有效的,但通话录音借条需要满足法定条件才有效,比如债务债权人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通话录音当中的这些内容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相关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出借人履行了出借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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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借条通话录音借条超过四年还有效吗?

未还款之前,通话录音借条满足以下条件是长期有效的: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履行了出借义务。

借条上的大写贰写错了怎么办?

借条上的大写贰写错了,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修改。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没有借条能要回借款吗

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换言之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要回借款的,只不过此时会比较麻烦。

具体要回借款的其方法包括:

1、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

2、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

3、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

4、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

关于对方下落不明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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