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精神赔偿金的情形包括四种,首先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物被侵害;第二种是侵害公民的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造成严重的损害;第三种是死者的人格利益保护;第四种是英雄烈士的名誉等被侵害。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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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赔偿金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支付?
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如下:
1.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4.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北京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0000万元、40000元、30000元、20000元和10000元五个等级。除了支付人身损害赔偿之外,人民法院还会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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