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代位继承人生活困难的话可以要求多分遗产吗,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代位继承人生活困难的话可以要求多分遗产吗
1、代位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中产生的,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代位继承人,可以给予照顾,多分遗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半路夫妻领证后有继承权吗
1、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半路领证的夫妻的婚姻关系是合法的,就具有继承权。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胎儿夭折遗产该如何继承
1、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应按照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人配偶、子女、父母份额均等的原则分割、继承。为保护胎儿的权利,《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2、胎儿出生后死亡的,其继承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3、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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