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的相同点有哪些,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有哪些区别的问题带来帮助。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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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的相同点有哪些
1、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
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是行纪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事务的后果是间接地而不是直接地归于委托人。
2、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
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则是按委托人的要求,从事购销、寄售等特定的法律行为,行纪人受托的事务只能是法律行为。
3、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但居间人只能在有居间结果时才可以请求报酬,并且在为订约媒介居间时可从委托人和其相对人双方取得报酬;
行纪合同都是有偿合同,但行纪人仅从委托人一方取得报酬。
居间合同和航迹合同最大的区别在于:
居间合同(就是我们常说的中介合同)中,居间人(中介方)是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促成合同成立工作,最终合同需要委托人和相对人签订,所有权利义务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只是收取居间费用;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
行纪合同是否需要书面
行纪合同是需要书面的。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委托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委托人,接受委托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行纪人。
行纪合同在大陆法系国家及我国民法典理论上又称信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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