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律师辩护人的会见权包括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可以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根据规定,律师辩护人无法在侦查阶段介入案件,不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非律师辩护人的会见权有哪些?
立案侦查的过程中怎样撤销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撤销程序为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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