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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解除贷款合同有效么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买卖合同解除贷款合同依然有效,买卖合同跟后期的贷款合同并不是附属合同,即便买卖合同不成立,贷款合同依据有法律效力。不过购房者因为买卖合同解除,而进行贷款的,那么可以跟银行申请解约,这个法律上也依然是支持的。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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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解除贷款合同有效么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因此,购房者在与开发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解除按揭贷款合同的请求。

如果开发商严重违约,购房者通过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的,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通知贷款银行作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银行参与了诉讼并提出“解除贷款合同、归还剩余贷款的”的,法院应当一并解决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纠纷。

口头解除合同算解除吗?

《合同法》认可口头合同的有效性,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不论是否存在书面形式,当事人就应完全诚实守信地履行,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果满足合同解除的条件的,通知到对方,即可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即次要债务的对称,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根本性影响的部分。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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