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 > 正文

继承公证需要哪些人到场?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法定继承人在遗产继承公证的时候需要到场,并不是所有的继承人都是需要到场的。一般来说,在被继承人生前如果是没有留下遗嘱或者是遗赠的说明的,并且没有和他人签订遗赠的抚养协议的,此时就是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人到场?

办理遗产公证时不是所有的继承人都要到场的,但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或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需要全部到场。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跟遗产相关的产权归属证明和公证机构让提供的其他材料。

遗产继承公证不需要全部家属到场,但是需要法定继承人到场。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立遗嘱怎么立生效?

1,立遗嘱的人必须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人,也就是要年满18岁。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想法的表达,受外界威胁(被歹徒挟持等)和欺骗所立的,或者假弄的遗嘱都是没有效的。

3,遗嘱内容要合法,如果遗嘱人的财产是从其他不合法的地方拿来的,或者本来就不是自己的,或者是与其他人一同拥有的,就不能利用遗嘱来处分。

4,不能取消或减少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中没有了劳动能力并且也没有了生活来源(钱)的人的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5,遗嘱形式要合手法律,法律中的遗嘱方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五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无论立哪种形式遗嘱,立遗嘱人必须满18周岁。由于疾病(精神病等)或者其它原因不能正确表达意思表示的不能立遗嘱。遗嘱的内容必须要表述清楚,切忌模棱两可,也不能随意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对于未出生的婴儿,也应当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哦。

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无利益关系的公证人在场作证。如果立录音遗嘱,也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如果是自己写遗嘱,须由立遗嘱人自己亲笔写,最后要签名,写清楚遗嘱的年、月、日等细节。公证遗嘱是最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人可以请律师或公证机关办理。

立遗嘱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6、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7、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免费问律师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