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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申请方式(行政许可申请提出方式有哪些)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一般来说,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方式通常有:书面审查、实地审核、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以及其他审查方式,比如可以通过听证、招标、拍卖、检验、监测、检疫、鉴定、考试、考核等方式。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有哪些方式?

(1)书面审查。书面审查是行政机关审查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最主要的方式。

(2)实地核查。有些行政许可,尤其是对物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必须去现场,核实申请材料反映的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实地核查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3)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行政许可法第36条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4)其它审查方式。行政许可还可以通过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考试、考核等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请求法院审查行政复议时效是多久?

请求法院审查行政复议时效是15天,对行政复议决定有争议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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