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行纪合同算委托合同吗,行纪合同的特征是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行纪合同算委托合同吗
不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都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彼此信任而产生,由一方代为另一方办理委托的事务,其法律后果由委托方承受。
但是,这两种合同又有所区别:
其一,行纪合同必须是有偿的,委托人要向行纪人支付报酬;
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其二,行纪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
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为公民或法人,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未经法定手续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或公民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不能成为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
而委托合同的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各类民事主体之间均可建立委托合同关系,对委托人、受托人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
其三,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行纪事务,委托人不直接与第三人发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委托事务,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委托事务。
在前一种情况下,委托人直接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信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信托合同实质上是一种管理财产的法律关系。
在这种法律关系中,一方当事人拥有财产所有权,同时负有为另一方当事人利益使用该财产的义务,该项财产称为信托财产。
成立信托应有三方主体,即:
财产授予人(信托人)、受托人和信托受益人。
行纪合同与信托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
(1)行纪合同属于标准的合同关系,而信托合同其实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财产管理关系。
信托合同类似于物权管理制度。
(2)行纪合同的签订双方当事人属于行纪人与委托人,而信托合同的签订双方当事人则有信托人、受托人和信托受益人三方。
(3)行纪合同中不以交付财产为成立要件,并且委托人的财产所得利益归委托人享有;
而信托合同则须以财产交付给受托人为成立要件,且取得该财产利益的是受益人而非财产授予人。
(4)二者的法律责任不同。
违反行纪合同,主要承担违约责任;
而在英美法的信托制度中则有完全不同于合同责任的信托责任。
如遇到问题类似还有不清楚的或新的情况,建议您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先在线咨询律师可谓是目前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