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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不成立中介费应该返还吗
是否返还要看居间人是否已促成买卖合同签署生效。
若促成合同签署生效,中介费是不能返还的。
故居间方促成买卖合同签署生效后,居间方即有权收取居间服务费,居间合同终止。
至于买卖合同开始履行后,因买卖双方的原因导致解除,并不影响到居间合同。
《民法典》对居间行为有明确的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房屋买卖合同未成立时,能否要求中介费要看对方是否与中介签订了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在居间人的介绍下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并向居间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居间人按照居间合同的约定,通过媒介服务促成合同订立时,居间人就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合同当事人支付居间报酬,也就是说,居间报酬的支付是以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成立为条件。
合同是否已经履行不影响居间报酬的支付。
民事主体之间的担保合同如何不成立
担保合同不成立的条件为,当事人没有订立担保合同,或者未签字、盖章、按手印或者签字前没有履行义务。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
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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