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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损害赔偿适合民法典第几条(损害赔偿合同还有效吗)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损害赔偿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一方通过欺诈或者是通过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当然通过合法的方式掩盖非法目的,也是属于合同无效的,在这种状况之下对于另外一方当事人来说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损害赔偿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是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签订的合同哪些条款无效?

签订的合同,如果是通过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相关条款是属于无效的。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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