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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满能参加村委会选举吗(缓刑后公安机关通知村委会吗)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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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能否竞选村委会成员

一个人因违法犯罪正在服刑的人,在对自身的基本管理教育问题没有解决、自身自由尚受限制的情况下,即便未被剥夺**权利,也无法带领村民依法自治,不应具备村委会成员的任职资格。《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职能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一般条件,即: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权利的人除外”;

第十条规定了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行为准则:

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对于村委会成员的任职资格,应根据上述法条进行综合认定,既要符合“年满十八周岁、村民、未被剥夺**权利”等一般条件,更不能违背村委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等职能要求和奉公守法的行为准则。显然,一个人因违法犯罪正在服刑的人,在对自身的基本管理教育问题没有解决、自身自由尚受限制的情况下,即便未被剥夺**权利,也无法带领村民依法自治,不应具备村委会成员的任职资格。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不承担。由于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是犯罪:

现行刑法已经对此作了明文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处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是犯罪。也就是说,由于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是犯罪,行为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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