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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转账记录怎么起诉(同居期间给对方的现金可以追回吗)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这类转账不一定会要回,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确认,若是转账的钱被认定为赠予财产,不可以起诉要回,不符合法律要求;若是这部分钱财属于借款,并且能够证明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索要。

恋爱期间大额转账可以起诉要回吗

恋爱期间转账记录是否可以起诉要回要视情况而定:

1、若恋爱期间转账的钱属于自愿赠与对方,对方有权不予退还。即:恋爱期间转账记录是不可以起诉要回的。赠与人在赠与合同成立、赠与物交付前,根据自己的意愿撤销赠与权,但已赠与的非特殊情况不得撤销。

2、若恋爱期间转账的钱属于借款,说转账的钱是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按法律规定是可以要回的。如果私下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权益。可以凭借借据或者电话录音以及转账记录到借款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诉讼要求其偿还。

民法典中事实婚姻前的财产继承权吗

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是相互享有继承权的,但男女双方只是同居没有结婚登记的,不属于夫妻,所以不具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相互继承权】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民法典中老年人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老年人在《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前同居的,符合结婚条件时,无论同居多久,都算事实婚姻。如果《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同居的,按同居关系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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