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声称在离婚时已花光所有存款,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调查存款去向及相关资金流向。如果不能证明现有的财产数额,一般法院很难支持,需要收集对方财产转移的相关证据。
对方称离婚时把存款全部花光怎么办?
对方将夫妻共同存款全部以现金形式取走转移,并且声称已经将钱全部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消费,实际则是将存款以他人名义存入其他银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法院一般不准许当事人关于调查案外第三人存款账户的申请,故只能考虑以下几个因素进行辩驳:
第一、存款取出的时间,时间长短决定了可能消费的数额,以及取款的目的;
第二、存款取出的数额,巨额的存款不会在短时间内全部正常消费完毕;
第三、收集一方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及相关证据,用于反驳和抗辩;
第四、其他相关事实以及证据的收集整理。例如,近期家庭开支情况以及另一方资金流动情况。
一般而言,法院处理,是以现实存在而不是理论存在的数额为准。不能证明现存财产额度,只从理论上推断财产数目的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
离婚官司一方不接传票怎么办?
离婚官司一方不接传票的,法院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离婚后债务一方愿全部承担可以吗?
离婚时一方可以自愿承担所有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
1、为抚养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正常支出,如家庭日常开支、购置生活用品、购置房屋、修缮房屋等所负债务;
3、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治病所负的债务;
4、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
5、因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其他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基础上设定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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