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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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由谁承担诉讼费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
“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然而,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
而此类诉讼的提起,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因此,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对诉讼费买单。
同时,我国《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该法条的适用效力显然优于《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法院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埋单。
保险公司作为被告或第三人,在诉前有拒绝理赔或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在交通事故诉讼中原告如何举证
1、原告需要收集、保留好证明交通事故还有保险情况的相关证据,例如交通事故的认定书、保险单等相关证明。
2、原告需要收集、保留好证明证明自己伤情的证据,例如疾病诊断的证明书、医药费的发票、出院的证明书、住院的病历、司法的鉴定书、司法鉴定费的发票等相关证明。
3、原告需要收集、保留好误工费的证据,例如自己单位扣发工资的证明、劳动合同还有工资表、存折、社保单、等相关证明。
4、对于是农村户口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这一类证据一定要收集好,例如自己的居住证、相关居住证明(主要是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还有工资表、工作单位工商登记资料、存折等相关证明。
5、原告需要收集、保留好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证据,例如被扶养人的身份证、被扶养人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被扶养人情况的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书、没有收入来源的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等相关证明。
6、原告需要收集、保留好受害人死亡的证据,例如受害人死亡的证明、受害人火化的证明。
7、原告需要收集、保留好交通费的相关证据,例如出行时的汽车票、出行时的出租车票、出行时的火车票、出行时的飞机票等相关票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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