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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临时工考核方案(机关单位临时工激励政策)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对于机关临时工的考核主要侧重于平时考核,按月、季度进行考核,年终考核,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思想品德、服务态度、工作质量、出勤,对于工作认真负责的员工,可以考虑将其转为正式员工。

机关临时工考核办法有什么?

(一)遵从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准时完成,不得拖延、积压。对交办的临时工作能够认真负责按时完成。

(二)听从安排,服从指挥,服从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按照办事、办文规则执行。

(四)爱护公共财产,不浪费,不化公为私。因过失或故意使单位遭受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五)注意品德修养,戒除不良嗜好。举止文明礼貌,待人接物态度谦和,热情大方,不做有损单位形象的言行,维护单位良好形象。

临时工入职登记表是合同吗?

一般来说临时工入职登记表不是合同,《入职登记表》只是劳动者入职时履行入职登记手续所填写的文件,不应视为劳动合同。但是,《入职登记表》如果已经具备劳动合同的基本事项,根据表格内容可以确定双方之间基本权利义务关系,就应当认定为是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性质的书面协议,应视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一般情形下,《入职登记表》只是劳动者入职时履行入职登记手续所填写的文件,不应视为劳动合同,但本案中涉及的《入职登记表》虽未冠以《劳动合同》名称,但已经具备劳动合同的基本事项,可以确定双方之间基本权利义务关系,应当认定为是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性质的书面协议,且双方在之后的劳动关系中也是按照《入职简历表》约定的权利义务执行。据此,本案中的《入职登记表》应视为李某与某某家具公司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因此李某要求某家具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另一倍工资差额的请求无效。

医院临时工待遇不发放怎么办?

医院临时工待遇不发放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也可以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发放工资,如果对于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权,如果拖欠工资比较少,并且工作时间很短,手里没什么证据的,建议直接去劳动监察投诉,要求支付工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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