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合理的处罚决定。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一旦出现公安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一般是处以一定期限的有期徒刑,也就是坐牢的处罚决定这是完全合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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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坐牢是合理的处罚决定吗?
是合理的处罚决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交通事故中的车速鉴定方法是什么?
交通管理部门调查交通事故时,需要鉴定车辆车速的,需要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实施,鉴定机构鉴定的期限不超过30天。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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