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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需要子女都到场吗(立遗嘱需要所有儿女都到场吗)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立遗嘱时没有必要所有的孩子都在场。如果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它首先必须有行为能力。其次,必须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达。而且,处分的财产也是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子女是否在现场并不是判断遗嘱合法性和有效性的条件。

立遗嘱需要子女全到场吗?

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全到场,子女是否在场,不是判断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在场,即使一个抄子女都不在场,只要遗嘱人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一份遗嘱合法有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行为能力,即遗嘱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作出遗嘱意思表示;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他人的威胁、逼迫等;

3、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是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具有独立的处分权;

4、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生效要件。

5、遗嘱中给继承人中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遗嘱的形式有口头遗嘱、录音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五种。每种遗嘱形式都需要符合法律要件。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一方死亡后的遗产继承问题是怎样的?

一方死亡后的遗产继承首先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一方死亡,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的遗产。当配偶一方死亡时,首先应确定出遗产的范围,然后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进行继承、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放弃继承后遗产可以被再次继承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在遗产处理前,将根据法院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遗产。因为在遗产处理前,还没将遗产进行分配,所以这个时候要求恢复继承遗产还是来得及的,但是毕竟是继承人自己的做法不当,所以将要受到其他的限制。即法院可以根据弃权一方提出恢复继承的理由,进行判断,从而决定是否可以继续参与遗产分割。所以,能不能恢复继承,不是绝对的。

2、在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将不再享有分割遗产的权利。根据上述的规定,在遗产被处理之后,遗产就已经被分割完成,如果其他人想要再分割的话,那么将要耗费较大的功夫,并且对其他未弃权的继承人来说,也是极不公平的。因此,在遗产处理之后要求分割遗产的,将不再享有继承权。最后,虽然放弃遗产继承是个人权利,但是权利一旦被放弃,就很难说重新拥有。所以,要是确定放弃继承财产的,最好是要考虑清楚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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