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罪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对放火罪既遂的量刑规定
放火罪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
二是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严重。
在这两种情况下,只能根据本条的法定刑处罚。
只有当放火行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时,才能根据《刑法》第115条的法定刑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国刑法对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处罚规定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体一般情况下为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因为通常情况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掌握、了解国家秘密。
但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亦可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而成为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主体。
至于过失泄露的具体方式可多种多样,既可以是口头过失泄露,又可以是书面过失泄露;
既可以当众过失泄露,又可以单个过失泄露甚至不当面过失泄露;
既可以交付原物的方式过失泄露,又可以采用密写、影印、拍摄、复印等方式过失泄露等等,不论其方式如保,只要让不应知道的人知道或者接触了国家秘密,即可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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