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安机关刑拘不会有案底,案底也即犯罪记录,而现行法明确规定了,在法院没有审理刑事案件之前,任何人都不会被认定为有罪。被采取了刑事拘留的措施,只能是证明特定的公民,满足了被拘留的条件。
被公安机关刑拘会有案底吗?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羁押必要性审查一样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并不是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是指嫌疑人或者辩护人向办理机关申请改变强制措施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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